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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12月18日,水利部印发《支持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水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全面提升内蒙古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从政策、资金、项目、技术、智力、人才等多方面,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有关支持事项,加快推动新阶段内蒙古水利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的配套政策措施重点突出、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着眼夯实内蒙古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水利基础,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分别从支持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支持推进内蒙古水网骨干工程建设、支持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持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加强政策支持7个方面,形成26条重点支持措施,并逐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相关司局、流域委责任,确保每一项任务落地见效。


  《方案》要求,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内蒙古水利工作支持指导,加强跟踪,切实发挥好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积极研究推动各项工作,同时做好水美内蒙古宣传,深入挖掘弘扬内蒙古多民族团结治水精神,营造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水利部高度重视《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在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别提出明确工作要求,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带队赴水利部进行专题汇报对接;水利部组织有关司局、单位,在深入研究政策、开展调研和听取吸纳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等有关方面工作建议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目前配套支持政策措施,进一步落细落实了涵盖当前内蒙古水利行业全领域且亟需加快推进、着力办好的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重点任务。


  自治区水利厅将持续跟进做好对接落实工作,细化完善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水利部支持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任务提供坚实水安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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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终审 | 李建国

编辑 | 赵艳秋

初审 | 朱少波